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2984|回复: 0

人社部: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“黑名单”

[复制链接]

30

主题

23

帖子

2

积分

实名认证

积分
2
发表于 2018-3-21 16:02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列入“黑名单”
  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(记者叶紫)人社部近日印发《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》,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社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“黑名单”:(一)克扣、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,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;(二)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、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。将劳务违法分包、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,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,应将违法分包、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,一并列入拖欠工资“黑名单”。
   


来源网址:http://legal.gmw.cn/2017-10/10/content_26463415.htm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